在《劳务合同法》上 代理记账费用,劳务派遣人员实际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在我们企业所得税上,是否一定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找代理记账,员工只有在和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才能确认为工资、薪金扣除呢?这个我们在看到一些人在写劳务派遣税收处理文章时,经常说道这个问题,好像税法应该要符合劳动合同法。其实,不同的法律他的立法目的和宗旨是不一样的。《劳动合同法》旨在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而《企业所得法》对于工资、薪金费用的确认扣除上就是把握一个相关性和合理性的原则。工资、薪金费用就是应该在其实际创造收入的地方确认为费用扣除 专业代理记账,这个才符合企业所得税计算的本质,他和《劳动合同法》并不相关。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允许抵扣并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